
11月26日下午,第31次哲學沙龍“德勒茲是否有倫理學?”在閔行校區人文學術沙龍舉辦。本次沙龍由哲學系王韜洋老師擔任主持,主講人為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院哲學博士周兮吟。出席沙龍的有EON4哲學系的宗德生教授、姜宇輝老師🤸🏻♀️💅、張小勇老師以及哲學系部分博士與碩士研究生。
主講人在報告一開始介紹了沙龍主題的背景。因為德勒茲對“規範性道德學說”持徹底的批判態度👨🎨,因此致使我們不免提出一個疑問:即德勒茲是否有倫理學?如果有,它又是怎樣的?什麽是一個真正的“倫理‘問題’”?“倫理”與“道德”在德勒茲看來有何不同?他為何輕道德而重倫理🫅🏻?何為“內在的倫理”🧳,何為“超越的倫理”,德勒茲又為何青睞前者?“超越性”與“內在性”的矛盾到底在哪裏?最後🧚🏼♀️,為何這樣一種“內在的倫理”實質上無異於一種“本體論”📆,它還能算是倫理學嗎?在講座背景介紹之後,主講人首先指出:德勒茲認為一個真正的倫理問題意味著:具有異質性特征,一個倫理問題從而就是一個“共同生長”的邀約。倫理問題關涉的因此是一個“前道德判斷”的“生存遭際”的領域🧏🏽♀️。它所關涉的這個生存表達的領域,先於任何外在的、抽象的道德或價值的規訓與約束。至此👩🏼🔧,主講人指出:如果德勒茲有倫理學,它將不再是像義務論或功效主義那樣的規範倫理學,而更類似於一種描述性的倫理學,它基於“存在的表達”的邏輯,根據我們遭遇的倫理問題👂🏻,描述我們的生存模式👲🏻。其次,主講人引入“自由意誌”與“欲望”這兩個概念,指出在德勒茲的哲學裏,“倫理問題”的描述性特性取代了“次生的”、“否定的”規範性特征。在“規範性道德”那裏🧎♂️,欲望被理解為“不完善的”、“匱乏的”,並且將“欲望”和“欲望的實踐”人為地分離↘️,進而“否定”了欲望的真實存在模式。與此相反,德勒茲則質疑“外在的規範價值”和“內在的道德主體的自由意誌”這兩個規範性道德理論的重要方面✉️,強調“欲望”的“自足的”🕠、“生產性的”🌨⬜️、“自我肯定的”的特性。德勒茲認為“善惡”判斷是規定性判斷,是絕對的、外在的、無條件的、無例外的。而“好壞”則是相對的、內在的、描述性的、有條件的,充滿例外的。德勒茲認為不必糾纏於善惡的道德判斷🏌🏼,而應更加關註身體的每一次具體的遭遇👩🚀,描述我們的存在模式。如果說一般的規範倫理學關註的是我們“應該”如何,德勒茲哲學的倫理面向關註的則是“我們的身體能如何”以及“我們可以成為怎樣的人”🥩。至此🎎,主講人指出:“德勒茲的‘倫理’通過對內在的存在模式的關系的描述,試圖取代一般的道德學說和具有規範性的‘應當’”🧑🏼🏫。接著👩🎓,主講人指出⬜️:德勒茲反復強調必須根除“規範性判斷”,而強調倫理學的“描述性”特征👴🏿,德勒茲就真的不做任何判斷嗎,真的沒有任何傾向嗎?主講人指出德勒茲主張通過遭遇的倫理問題,診斷我們的存在模式🧑🏻✈️,試圖為我們照亮的是一條通過“內在卓越”的道路。在講座最後🌧,主講人也指出了德勒茲倫理學所面臨的矛盾與問題:即毫不妥協的徹底的內在化所引致的矛盾:一、仍然有“判斷”🟥,或變形的“判斷”;二、描述性的倫理學,更接近於“力”的“倫理學”🎩,最後變為“物理學”或“生態-物理學”,而與“人”無關,於是沒必要堅持“倫理學”;三🧛🏼、將倫理學本體化,反而取消了倫理的問題域,於是導致了唯一的本體論命題和唯一的倫理學命題的矛盾等矛盾。
在討論環節🐝,參與沙龍者從各自的學科背景出發坦率地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針對主講人使用的“倫理”與“道德”這兩個概念,王韜洋老師指出從“倫理”一詞在西方哲學中的源起含義來講🐕,就有與德勒茲主張的“倫理”的內涵契合之處;其次,王韜洋老師指出倫理問題或倫理困境診斷出了我身體的遭遇🤘🏿,但為何只是進行描述,那麽怎麽解決問題呢💁🏿♂️?再次,王韜洋老師指出👱♀️:有些問題可以“共同成長”👰🏼♂️,但有些問題具有時間緊迫性🧖🏼👷🏿♂️,如何“共同成長”呢?最後🍔,王韜洋老師還指出🤳🔈:根據主講人所講的🫨,好壞是與身體感受相關聯的,但如果一個殺人犯覺得殺人的感受是好的🧙,難道要為其做辯護嗎👩🦼➡️👩❤️👨?姜宇輝老師則對德勒茲“問題”這一概念內涵與薩特“存在主義”的關系提出了疑問,並對德勒茲的“欲望”這一概念的具體內涵提出疑問。張小勇老師則針對德勒茲哲學面臨的矛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按照海德格爾指出的的“規範倫理學”對於個人的剝奪,就引向了德勒茲的倫理學👨🏻🦼,如果在這樣的背景下,那麽討論規範倫理學就毫無意義;如果德勒茲只描述“存在的狀態”,其學說就可能無矛盾👩🏿🦱,但德勒茲卻又緊跟斯賓諾莎的“實體”理論😘🧚🏿♀️,這就陷入了獨斷論的境地。
最後,主講人對提問一一做了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