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2日下午,哲學系潘德榮教授在閔行校區人文樓5303進行了題為“德行詮釋學”的終身教授講座。
潘德榮教授首先回顧了我國引進、研究詮釋學的發展狀況,進而追溯西方詮釋學發展的發展脈絡,指出現代詮釋學兩大派別即方法論詮釋學和本體論詮釋學各自的優長和弊端🧔。前者關註解讀文本的方法、規則,忽視了理解的本體層面👩🏿💼;後者實現了詮釋學的本體論轉向,卻忽略了理解的正確標準、價值尺度和導向🏌️♀️👨🏼🚒。
此次報告以中西詮釋思想的比較研究為進路🪰🫳🏻,借鑒西方詮釋學對於概念的精細辨析來完善我們對中國詮釋傳統的理論分析,同時通過對西方詮釋學目前所面臨的發展困境之深入了解,借助於中國詮釋傳統的思想資源來求其解困之道。這一過程,不僅為西方詮釋學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契機,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將由此而建立起一種以“立德”為宗旨的新型詮釋學——德行詮釋學。
潘德榮教授重點剖析了孔子的詮釋理念,對孔子“求亓德”的詮釋定位進行了闡釋和發揮,並與亞裏士多德和伽達默爾的“實踐智慧”概念進行比較🗺,強調詮釋學的實踐維度和教化功能🏗。
報告重點論證了建立新型的德行詮釋學的必要性、立足點🙎🏿♂️、可行性和發展前景。西方詮釋學發展至今🗼,已經陷入了難以自拔的困境💎。眾所周知🦔,西方的方法論詮釋學,到了E•貝蒂就幾乎止步不前;而作為本體論的詮釋學🦤,自伽達默爾以後也已轉向了更為徹底的“後”現代主義的理論——諸如德裏達的解構主義與羅蒂的新實用主義詮釋學,它們的相對主義特征與伽達默爾詮釋學的宗旨相去甚遠👱♀️,或者更為確切地說,詮釋學本身在他們那裏並未發展成一種新的詮釋學形態🚴🏿♂️,而是已被徹底解構了。
在此種情況下,詮釋學何去何從🎻?潘德榮教授認為⬇️,孔子以“德行”為核心的詮釋學理念是一個值得期許的詮釋學向度。若以德行為核心👉,顯然對詮釋的方法論也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我們可以稱之為“積極的”詮釋,它要求我們的詮釋活動有意識地向“善”、向著與時代的發展相適應的“德行”而展開。質言之➡️,若某段話語在學理上有多種詮釋的可能性⤴️,我們須擇“善”而取之,也就是說,應將是否能向讀者提供“正能量”作為取舍的標準之一🧜🏼。惟有通過這種詮釋方式,被我們視為經典的作品才能在今天被賦予了積極的、肯定的教化意義。建立德行詮釋學的工作主要包含三個方面的工作:(1)關於詮釋學方法論問題🕣。需厘清西方詮釋規則與方法論、特別是貝蒂的詮釋學方法論體系🈳;認真梳理中國解經史的詮釋經驗。在此基礎上提煉出能夠融合中西、具有更廣泛的適用性的詮釋方法論✍🏽🌠,用以獲得對文本的最大限度的正確理解。而所有基於個人體悟的意義發揮,須建立在對文本盡可能正確的理解之基礎上;(2)關於詮釋學的本體論👮🏻。我以為這項研究的重點是伽達默爾詮釋學與陽明心學比較研究。他們的共同點是將理解視為意義的創造活動👸,不惟主體通過理解而得以自我實現,而且我們整體的精神世界也是通過理解建立起來的🗡。伽達默爾學說與陽明心學的互補性在於🆗,前者從實踐哲學出發🍀,在理論上闡明了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及其規定性💝,後者立足於經典的解讀💥、體悟以及依據經典的踐履👸🏽🙆,將經典之旨化為自己的內在生命,此中便蘊含著引導著理解的價值導向。中國詮釋傳統中的這種價值導向性,乃是我們建構德行詮釋學深厚的思想資源👰🏻;(3)德行詮釋學乃是繼方法論與本體論詮釋學之後的新型詮釋學。要而言之,它是一種以“實踐智慧”為基礎、以“德行”為核心、以人文教化為目的的詮釋學。它並不排斥詮釋學的方法論與本體論探究🏊🏿♀️,而是將其納入自身之中🧼,並以德行為價值導向來重新鑄造它們。在理論層面上,方法論的製訂與本體論的構建🗼,均應循著德行所指示的方向展開;在實踐層面上,我們的內在修行與見之於外的行為💆🏽♀️,亦須以德行為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