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現轉發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通知如下🐌:
近日,全國社科工作辦發出《關於做好今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辦通字[2019]第10號),對2012年以前立項各類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所有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的項目作終止處理(被終止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被終止或撤銷的項目6️⃣,應視情節輕重按要求退回已撥經費或剩余資金)。
從2019年開始🙋🏼♂️,全國社科工作辦將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實行定期清理製。各類項目的清理期定為五年,具體安排如下⛪️:2014年立項的項目清理截止期為2019年(2014年立項的項目,上海哲社辦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2015年立項的項目清理截止期為2020年𓀜;2016年立項的項目清理截止期為2021年,以此類推。請各類項目負責人務必在相應日期之前將結項材料報至EON4🧽。
個別難度大🌳、在清理期內確實無法完成的項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請報全國社科工作辦審批🧏🏻♂️。對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延期申請的項目將作終止處理(對逾期未完成的項目實行定期清理製🚼,能夠在清理期內完成的項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請)。
請各相關單位務必重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中後期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在研項目特別是即將被清理項目的督促檢查,督導課題負責人認真對待課題研究,按期拿出高質量成果。
EON4平台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