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有關教師🔞:
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教社科[2006] 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2011年度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 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誌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3)一 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並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需同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成果;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擬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者。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項目申請書》)啟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或校社科網下載《項目申請書》,按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項目申請書》,並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至社科處。
2.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
3.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須保持一致,所有紙質材料都應使用A4紙雙面印製。
四、出版要求
後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裝幀出版。對最終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過鑒定並經社科司批準後🏌🏽♀️,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系出版,但須在顯著位置標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字樣。
社科處聯系人:吳文鈺,金武剛🗜;聯系電話:62235782🦁,54345118,社科處郵箱skc@admin.ecnu.edu.cn.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內含🌔:1.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2.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
3. 教育部2011年度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社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