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教授:
為做好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主要資助研究當代中國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常年受理申請👩🏿。計劃5月🙍🏿♂️、11月各集中評審一次👨🏼🎨🤿。
2.國內具備本學術領域較高專業水平和雙語寫作能力的科研人員😕、與國外科研機構開展密切學術交流的國內科研機構🧑🏽💻、具有國際合作出版經驗的國內出版機構均可申請🍽。申請人申請前須與國外權威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並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即如果申請人不是所翻譯原著的作者(出版者)💅🏽,必須獲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權證明。其他條件請按照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欄目《關於設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3.請申請人從社科處網站下載“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用計算機填寫A4紙打印一式6份,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包括所翻譯原作、譯稿(或翻譯樣章)各5份,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等有關文件各2份以及上述材料的電子版光盤,交社科處,經審核後由社科處寄送有關部門。
附件下載✏️: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相關資料
內含:關於設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公告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
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問答
社 科 處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