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教社科[2006] 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後期資助項目”)2010年度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
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誌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並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擬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者😭。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1.請從社科處網站下載《申請書》🛩,按照《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等要求進行填寫🧔🏽♀️,同時參考《2010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2.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成果4套👏🏿🥟。
3.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書稿)統一用A4紙雙面印製。
4.請各單位申報教師於
附件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
《2010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社科處
二0一0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