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中外學術交流🍀,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走向世界🪈,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設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立足於學術層面,資助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優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出版🧑🏿⚖️,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增進國外對當代中國和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了解🤧,推動中外學術交流與對話👩🏿🦳💆🏼♂️,提高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國際影響力。
二🍊、基本要求
1.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重要類型🤸🏻,實行主持人負責製🙆🏼,項目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合推向世界🫎。
2.項目主要資助中國學者在國內已出版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其在國外的出版發行;以外文寫作尚未出版的,以及已與國外權威出版機構達成出版意向尚未完成研究的,也可申請資助。
3.項目資助文版暫定為英語🧑🏿🦱、法語、西班牙語、俄語、德語等5種。翻譯既要保證忠實於原著🙎🏼,又要符合國外受眾的語言習慣。篇幅過長者可適當壓縮👨🏼🏭🧑🏼🦳。
4.項目成果形式可以為單本學術著作或系列學術叢書👎🏼🍽,出版時須標明“中華社會科學基金”資助。
5.項目成果須以外文或中文外文對照形式由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單獨出版或中外出版機構聯合出版,並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
三、資助範圍
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資助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我國當代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以及20世紀以來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出版🎁♔,主要領域包括:
1.馬克思主義研究特別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的優秀成果🛥;
2.研究總結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中國發展經驗的優秀成果☂️🤴;
3.研究中國經濟、政治、文化、法律、社會等各個領域,有助於國外了解中國發展變化、了解中國社會科學研究前沿的優秀成果🛻;
4.研究中國傳統文化、哲學、歷史♥️、文學、藝術、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積累和傳播價值🛑♧,有助於國外了解中國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優秀成果;
5.其他適合向國外翻譯推介的優秀成果。
四、申報要求
自2010年開始常年受理申報,註意事項如下。
1.申請資格。
(1)國內具備本學術領域較高專業水平和雙語寫作能力的科研人員。
(2)申請人申請前須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
(3)受到“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資助的👰♂️,不能申請。
2.申請形式🦵🏽。
國內科研人員既可獨立申請,也可與國外科研人員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須明確國內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
3.申請材料。
項目申請表(社科處網上下載)及其電子版、原作、譯稿或翻譯樣章🆘、無版權爭議證明文件的復印件🧧、與國外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協議復印件🏊♀️、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等申報材料。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作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以上申報材料各三套請交至社科處✣。
五📕、項目管理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將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對項目實施管理,驗收結項以成果在國外實際出版發行情況為主要依據👉🏼,並參考鑒定專家評價意見。
聯系人👳🏼♂️:吳文鈺 wywu@admin.ecnu.edu.cn
社科處
2010年1月